Jan 22   |   Jan 29   |   Feb 5   |   Feb 12
Feb 12

耶穌治癒痲瘋病的人

各位主內兄弟姊妹:今日是乙年的常年期第六主日,今天的讀經是記載有關痲瘋(癩病)的事,因為痲瘋病是當時一種既易傳染,又無法治癒的病症,為保障大眾的健康,故讀經一中梅瑟頒令,凡患有此症的,應與人群隔離,獨居城郊山洞,必須胸掛銅鈴,穿着撕裂衣服,蓬頭散髮,蒙着口唇,凡見有人經過要大喊「不潔,不潔」,讓人及時閃避,以免傳染。而事實上,他們的外表也確實是恐怖令人戰慄的,因為痲瘋病是由一種痲瘋桿菌傳染的,這種細菌隨著人體的血液和淋巴液散播,皮膚出現斑疹、結節、硬塊,尤以臉面的腫瘤,會像蛤蟆皮的高低不平,眉髮脫落,嚴重的還潰爛得掉了耳鼻,關節腫大致手腳彎曲,加上筋肉痿縮,便會口眼歪斜。故自古以來痲瘋病是被視為罪惡的象徵,看做是天主降罰罪人的標記,並不設法治療,只憑他們的謬見,以為既有天主之命,便只有天主能使之痊癒,所以患者要由「天主的子民」中除去。今日福音記述一個患痲瘋病的人,一聽說耶穌在城裏,就顧不了法律的約束,也不理人們的嫌棄,冒着砸石死的危險,也要投奔到耶穌的跟前,跪下誠懇祈求說:「只要祢願意,就能使我潔淨」。耶穌見到他的信德,如此堅切偉大,也就大發慈悲,伸手撫摸給他潔淨,說「我願意,你潔淨吧」,痲瘋病立即消失,他就潔淨了。正是:

耶穌傳教各鄉間,  傳達天父賜遐福;
可憐痲瘋幽深谷,  求治無從盼死速。
忽間耶穌傳教至,  巡行各地療有毒;
頓覺蒼天猶悲憫,  不甘待斃谷中縮。
虔誠跪求主救治,  耶穌伸手除癩毒;
親撫患處施奇蹟,  全身潰爛變好肉。
痼疾立除人康復,  囑往驗證返舊屋;
癒者狂喜讚美主,  廣宴親朋同慶祝。

讀經一 恭讀肋未紀十三章1至2及45至46節

肋未紀是梅瑟五書中的第三卷,是一部專論司祭和大司祭職務及各種祭祀的禮規。故猶太經師稱之為「司祭法典」,因為天主立以色列民為選民時,是要他們作「司祭的王國,聖潔的國民」(出 十九:6)。所以他們應以聖潔生活,把自己獻於天主。但單以內心的虔敬是不足夠的,還須有外在的表現,那就是各種祭獻的儀式,來慶祝不同的慶節,以表達人對天主的敬意。而負責祭祀的儀式和禮規,就需要有專職的司祭,故肋未支脈被召選替代全以民擔任行祭之事,故「司祭法典」就是要衛護他們的純正信仰和聖潔生活,說明祭祀、司祭與民族原為一體是不容分離的。本書所記載的祭祀和禮儀法規,也都是暫時性的,只能幫助百姓激發他們的信仰和希望,是不能除去人罪,唯有期待默西亞來賜與他們救贖恩寵,賴救主耶穌以祂自作犧牲祭獻,救贖了全人類,舊約的一切禮儀和法規才隨之廢除。本書的內容可分為四段:第一段是祭祀法律(一至七章);第二段是司祭受職禮(八至十章);第三段是潔與不潔的規定(十一至十六章);第四段是聖潔的法律(十七至廿六章);而最後一章(廿七)是附錄,討論誓願與十一的獻儀。

今日的讀經,作者用了很長的篇幅,說明痲瘋病的種類、傳染和取潔,因為古代人對它認識不足,便將一切皮膚病統稱癩病(即痲瘋病),並視為天主的懲罰(見:戶 十二:9-10;申 廿八:35),故負責檢驗病癒與否,竟不是醫生而是司祭,且明令患者是為法律的不潔,應與人群隔離,其接觸過之衣物,若有蔓延的跡象,應即燒毀,可見這種疾病在當時是多麼可怕。故「上主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『如果一個人皮膚上出現腫瘤、潰爛或斑點等痲瘋的病癥,就該帶他去見亞郎司祭,或到任何一個做司祭的兒子那裏』」(1-2)。其實癩病Leprosy是由痲瘋桿菌所造成的傳染病,它使人皮膚腐爛,神經麻木,關節變形,失去知覺,口眼歪斜。這種病症的來源,大部份是由於氣候不良,及缺乏衛生所致的;在當時這種疾病是無藥可治的。它的癥狀是皮膚突起紅腫痕癢,腫處出現贅疣,及生出白色帶紅的斑點,倘這種情形同時出現,便是生了癩病,立要送往司祭處檢查,而不是讓醫生診治;因為他們確信癩病是天主的懲罰,只有祂才可以治癒的。而檢查和診斷是由司祭細診,若見患者病處體毛變白,且按落皮膚下陷,則是患有癩病。為求慎重,立將病人隔離七日,以觀後效,倘七日後病情惡化,還在身上蔓延,便是確症,立即聲明患者是不潔的,應即與家人和社會隔絕,驅逐到偏遠的山洞裏居住。所以梅瑟法律規定:「凡是患痲瘋病的人,都必須穿撕破的衣服,披頭散髮,遮着口唇,大聲叫『不潔,不潔』,在患痲瘋病期間,他常是不潔的。他既是不潔,就應該獨自居住在營外」(45-46)。可見當時痲瘋病人的處境實在可憐,他們既被社會裏的人所唾棄,連在「天主的聖民」中也要被除去,驅往郊外山洞裏;所以規定他們必須穿撕裂的衣服,披頭散髮,不准蒙頭或戴帽,要用外衣將嘴巴遮蓋起來,在路過有人的地方,還要大聲喊「不潔,不潔」,不讓人走近以免傳染,就是他們的家人或善心的民眾,給他們送飲食衣物,也不准接近,只得將各種東西放在遠處,待太陽下山後才准他們去領取。事實上,在當時有很多不是真正癩病的,而是阿拉伯人常患的皮膚癬疹,過一段時間便會自行消失的,也因百姓對它認識不足,而統將皮膚病作癩病,他們確信這種臭味撲鼻,關節腫大,筋肉痿縮,口眼歪斜是罪惡象徵,是天主的懲罰,只有天主才能治癒它的。

我記得曾看過一套電影,名叫「賓虛」。片中主角被好友誣害,說他聚眾謀反,結果他被販為奴,在羅馬戰船內作划手,而家產全被判充公,母親和妹子被関入不見天日的地牢,結果染上了痲瘋,便被驅趕去痲瘋谷自生自滅。而賓虛在一次海戰中,他那艘戰船被撃沉,他僥倖在沉船逃出,途中還救起一個幾乎遇溺的人,兩人漂流到一個荒島,彼此相互照應,生活了好一段時期,他們終於被救回羅馬。原來那被賓虛救起的,竟是當時海軍元帥,故賓虛得到赦免,恢復了自由之身,便返回以色列尋找母親和妹子,幾經辛苦才在痲瘋谷找到她們。當賓虛抱著垂死的妹妹,帶著母親往耶路撒冷找尋主耶穌時,她們身上的銅鈴叮噹作響,路上的行人都退到遠遠,用石頭來砸她們。甚至連在井旁行乞的瞎子,聽到人們的驚叫和講述,也本能地把賓虛先前給他的一枚銀幣,趕緊掉回地上,口中更不停地咒罵著。整部電影就是這樣彌漫著哀怨惑人的氣氛,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人性的冷酷無情。

我們不妨回到現實的社會裏,中國人從小就受儒家思想的教育,要做到老有所終,壯有所用,幼有所長;鰥、寡、孤、獨、廢、疾,皆有所養。不只在整個社會要以物質支援這些孤苦無依的人們,更要在精神上給予他們支持慰藉,使他們的生活有希望,生命有意義。遺憾的是我們常看到的,卻是許多富人在施捨濟助貧苦的人時,往往是藉機自我吹噓,大作文章以自炫;或以誑語欺騙,輕諾胡謅;或又高高在上,態度囂張,漠視對方尊嚴。雖然窮人獲得了他們物質的施捨,解決了生活的圚乏,但內心並沒有得到溫暖,反而只感覺到人格尊嚴受到戕害。但主耶穌祂的一生說話行事卻截然不同,以祂真正的愛心去融化另一個頑冥的心,使人心服口服地投入祂的懷抱;今日的福音中馬爾谷就是記述耶穌如何以行動來對待 - 一個走投無路,還甘冒被人用石頭砸死的人,而這個痲瘋病人在舊約裏不但不進行防治,反而對病人進行殘酷迫害,但新約的耶穌基督不只動了憐憫的心,還以祂的天主性伸手撫摸了他,使痲瘋立即消失,人就潔淨了,所以讓我們向耶穌學習吧,對不幸在肉體或心靈上受到創傷的,切勿以舊約的隔離態度,應以新約耶穌的關懷、憐憫、愛護的心,去照顧病患的人,為他們祈禱,懇求天主賜以恩寵減輕痛苦恢復健康。

讀經二 恭讀聖保祿致格林多前書十章31至十一章1節

格林多城除了淫漡之風盛外,而當時的教外人敬拜偶像,祭祀邪神的風氣更盛,他們除敬拜本土的神祇,還有外來的像頗色多神、阿頗羅神、雅典女神、維納斯神、赫爾默斯神。其中格城特敬的阿弗洛狄特女神更聞名於世,除了有她宏大的神廟,和為數兩千的廟妓,賣淫敬神外,神廟內有各種玩藝遊樂的節目,供富人欣賞娛樂,故當時有「格林多不是人人去得」的豪語,說明其奢侈可見一斑。而這些神祇祭祀的節日又真的何其多,故這些祭祀過的祭肉,教外人吃不掉,便把它運到市場販賣,但有信友買了吃,卻起了疑心便寫信問保祿究竟可吃否?保祿在覆信中說:「你們或飲或食,無論做什麼,一切都要為光榮天主而做。你們不可成為猶太人、希臘人,或天主教會跌倒的原因」(31-32)。保祿解釋偶像根本沒有靈性的,因而祭過偶像的祭品也沒有遭到改變,對市場售賣的肉大可以買來吃;原因是一切受造物全屬天主的,本身沒有好壞之分(羅 十四:14)。祭過邪神的東西因這些神祇根本不存在,所以他說「為光榮天主而做」,就是無論我們在吃喝行為上,是以同行者的救恩作準則,故格城信友若被邀到外教人的宴會,不論是猶太人或希臘人,都可以自由吃桌上陳列的食物,因為我們不像古猶太教禁絕與外教人接觸,而是歡迎與所有外教人來往的。所以人買了什麼肉吃也不必追究,安心吃用吧;但是如果吃祭肉而成了人跌倒的原因,那就要避免。這就是他為了信友的生活,立了一個處世的常規 - 即凡事都要為光榮天主和救人靈魂而做,不可只求自己方便行事。故他說:「要像我一樣,事事為大家著想,不求自己利益,只救大家利益,為要他們得救。你們該傚法我,就像我傚法基督一樣」(33;十一:1)。保祿叮囑他們;做事要像他一樣,不為自己的利益,只為大眾的利益,好使他們得救。就是為尋求大眾靈魂的好處,這就是他行事的原則,絕不是他的自大,而是想把自己從耶穌得來的新生命,傳給大家,一如他傚法基督一樣。

保祿給格林多信友的訓言,也著實是適合今日我們這些基督徒的,因為我你的說話行事,確實有自我撿點的必要,切勿由於自己的言行不慎,為其他教友立下壞的榜樣,給教外人留下不良的印象,以致他們對天主教的信仰有所誤解,破壞了教會的形象。所以保祿指出:我們做人處事都是為光榮天主和引導人得救,因而他在一切事上完全隨從基督的芳表,而眾徒也都因傚法基督而得以成聖。所以我們身為教友的自當傚法追隨,使自己身心潔淨無瑕,積極引導身旁的人認識皈依基督,光榮上主天主。

福音- 恭讀聖馬爾谷福音一章40至45節

今日福音記述了一個走投無路,甘冒被人用石頭砸死的痲瘋病的人,跪在耶穌面前懇求祂潔淨救治,主立即動了憐憫,治癒了他。在當時癩病也即是痲瘋病,是認為不治之症,誠如今天的讀經一所說:皮膚出現腫瘤、潰爛或癍點的痲瘋病癥,就該帶往見司祭,隔離人群以免傳染。因為在古時中東一帶,氣候不良,又缺乏衛生,有許多人患上類似這種皮膚病症,並視為是天主的懲罰(見:戶 十一:9-10;申 廿八:35;編下 廿六:20)。當然真正的痲瘋病是由痲瘋桿菌所造成的,患者初起臉部的腫瘤會像蛤蟆般,一塊紅一塊紫的腫起來,跟著皮膚潰爛、神經麻木,嚴重的眉髪脫落,爛掉耳鼻,關節腫脹,手腳彎曲,口眼歪斜,非常醜惡。這些人除了肉體感受到極度痛苦,精神上更是悲痛欲絕,他們既被親友隔絕,更遭社會唾棄,驅逐在山洞裏。這些可憐人既不容於社會,連「天主聖民」的宗教團體也都摒棄他們。因為梅瑟法律的規定,患者不分男女,必須與人群隔絕,以免傳染給人,規定他們一定要穿撕爛的衣服,不准蒙頭戴帽,更要披頭散髪,還要用外衣把嘴巴遮蓋起來,使人遠遠看去就能識別閃避,在他們的脖子上還要像狗一樣繫上銅鈴,沿途叮噹作響,在路經有人的地方,更要遮住嘴臉大聲喊叫:「不潔,不潔」,使人及時走避。而他們的家人或善心的人給他們送食糧衣物,也不准接近他們,只准把東西放在遠處,待日落後才可以由患者去取。我們敢說舊約這種處理手法,只是消極的方法,任由他們在荒山野嶺自生自滅吧。

馬爾谷在他的福音中,特別顯示了耶穌天主性的真貌,宣示了祂待人寬厚慈愛,他記述耶穌立即以行動,來表達祂對這個痲瘋病人的關愛。他記述:「那時,有一個痲瘋病人來到耶穌面前跪下,求祂說:『只要祢願意,就能潔淨我』。耶穌動了憐憫的心,就伸手摸他,對他說:『我願意,你潔淨吧』。痲瘋病立刻消失,他潔淨了」(40-43)。聖史雖沒有記述這件事發生在什麽時候,也沒有提及在什麽地方,但相信是耶穌在加里肋亞宣道救人時發生的。耶穌知道這個病人是冒死來到祂的跟前,因為按猶太人的法律,凡患痲瘋病的人都被同胞棄絕,且被隔離驅入深山;如果在人群前出現,就要遭人們用石頭砸死的。所以這人定是在生不如死的情況下,也要冒險來到耶穌面前,懇求主耶穌說:「只要祢願意,就能潔淨我」。耶穌見到他有這樣大的信德,深為感動,立刻伸手撫摸他說:「我願意,你潔淨吧」!他身上的痲瘋病立即消失,人也康復了。主耶穌這一舉動對這個被社會所遺棄的人,是最大的仁慈和憐憫的表示,祂不僅治癒了這個人生理的病痛,也讓他的心靈得到無限的慰藉。

在這裏我們可以體會到,當耶穌面對這個可憐人時,深感到舊約的無能,對一個痲瘋病人竟然一些事也做不到,所以主耶穌立即為他做了,還做了舊約不許做的 - 伸手撫摸他 - 治癒了他,這證明只有祂具有天主的能力。跟著「耶穌警告他,並打發他走,說:『小心,不要告訴任何人,但要叫司祭檢驗,然後獻上所規定的獻禮,好向大家證明你已經潔淨了』」(43-44)。耶穌不許他將這事宣揚的緣故,聖經沒有記載,但我們可以想像,耶穌這個上主的僕人只是要去完成祂的使命,不願將此事宣揚出去,祂只願意此人先去司祭處驗明潔淨了,再告訴別人;這也證明耶穌是很著重梅瑟的律法,決不如法利塞人所說,耶穌輕視梅瑟律法的;反之耶穌也不認為法律過時而不理,而是承認法律在社會的功用。故祂打發他去取得司祭書面證明,讓他重回人類的社會與家人團聚。因為古代檢查癩病的合法人不是醫生而是司祭,不少誤判癩病冤枉例子自是意料中之事,那麽那些無辜的假癩病人,在度過一段時期後痊癒了,就必須去見司祭,證明業已成了潔淨的人,准許他們按宗教禮儀奉獻祭品,再度過正常人的生活。當然聖經也有記載好幾個因奇蹟而痊癒的癩病人,如厄里叟先知治好癩病人納阿曼(見:列下 五:1-5),和梅瑟求天主治癒米黎盎(戶 十二:9-10)。但這個病人得到潔淨後高興極了,約束不了自己,到處宣揚耶穌在他身上所行的奇蹟,忘記耶穌告誡「不要告訴任何人」,就是祂不願這個奇蹟傳開去,是避免時機還未成熟,惹起民眾狂熱的情緒,加深百姓對默西亞的錯誤觀念,認為是擺脫羅馬人統治,恢復猶太王國而獨立,妨礙祂救贖世人的使命。但此人因深深體會天主對他的厚愛,所以竭力把發生在他身上的事宣揚;不久各地都知道了,一般民眾都熱切期待著耶穌的光臨,耶穌深知他們欲擁立祂對付羅馬人的心意,便不再公開進城,只好留在城外,但人們還是從各處趕來(45)。

今日的福音給我們帶來了一個很好的訊息,仁慈的主耶穌不但治癒了這個癩病的人,使他重返人類社會一家團聚。主耶穌對有病的人那份關懷愛護,實在值得我們反省,試問多少次,當我們面對有病的人,總會是嗤之以鼻,避之則吉,莫說去醫院探訪慰問,雖然明知對方病程已獲全面控制了,但我們的舉止卻像電影「賓虛」一片中,拿起地上石塊砸他的母親和妹子一樣。試想想,她們既受到病苦的煎熬,又遭受孤獨隔離的悲苦,而每次出現在人前都要冒著被人用石頭砸死的危險,實在是多麼悲慘可憐。同樣,在今日這段福音裏,也給罪人們一個很好的啟示,基督耶穌雖然討厭罪惡,卻憐憫罪人,特別是投奔祂的罪人,祂不僅醫治他們心靈的疾苦,還要赦免他們的罪過,讓他們重新做人。因為祂為救贖人類,也同樣遭受被惡人打得遍體鱗傷,像癩病人一樣被同胞所唾棄;祂更以自己的犧牲完成救贖,用自己的血洗淨人類的罪惡,使世人得以恢復天主兒女的地位。所以罪人啊!千萬不可以就此失望,只要快快回頭,投奔主懷,你一定得到主的罪赦與安慰。為此身為基督徒的當傚法主對病人及罪人的關愛,特別是:鰥、寡、孤、獨、廢、疾的,作出犧牲與關懷,尤其是當你握他們的手一起祈禱時,你和他(她)同樣會感受到很大的鼓舞,且內心充滿了喜樂和希望,因為主基督正透過我你的手,散發出愛的芬芳來!亞孟!

天主保祐!

林麒偉
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二日